大别山区域医养中心项目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编辑日期 2025-11-24 阅读次数:2583 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大别山区域医养中心项目EPC工程
项目编号:JQ-2025-291
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1月24日
大别山区域医养中心项目EPC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华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淮厦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0114300.00元
项目经理: 钱军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工期: 17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验收合格后24个月
安全目标: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0865700.00元
项目经理: 汤先勇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工期: 17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验收合格后24个月
安全目标: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丽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1129400.00元
项目经理: 刘宏华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工期: 17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验收合格后24个月
安全目标: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乐享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考棚街11号
联系人:计先生
电 话:17771390035
招标代理机构: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
联系人:许鹏、施杰
联系方式: 0551-63813617 15209828511
特此公告
日期: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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