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一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监区监内送餐电动车(四轮)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编辑日期 2026-01-21 阅读次数:1578 次
一、项目编号:JQ-2025-340
二、项目名称:安徽天一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监区监内送餐电动车(四轮)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信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023号
中标(成交)金额:60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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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安徽天一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监区监内送餐电动车(四轮)采购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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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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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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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最晚15个工作日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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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精明、徐凤云、李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单个非招标项目保底收费为 2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601室,联系电话:17755205100。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安徽天一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蚌埠市龙子湖区胜利东路
联系人:李盈
联系电话:19855231079
2.采购代理机构: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投资大厦601室
联系人:张雨、黄莹
联系电话:17755205100
3.监督部门:审计科
联系电话:0552-315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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