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办公楼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编辑日期 2020-12-17 阅读次数:1348 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办公楼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H-20140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投标邀请发出日期:2020年11月25日
开标日期:2020年12月16日
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办公楼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鹏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小写: 131059.85元
大写: 壹拾叁万壹仟零伍拾玖元捌角伍分
质量标准: 合格
工 期: 20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珺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小写: 132547.03元
大写: 壹拾叁万贰仟伍佰肆拾柒元零叁分
质量标准: 合格
工 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
联系人:孙工
电 话:139569293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2608室
联系人: 许工
电话: 0551-62833866 15209828511
日期: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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