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BH202003地块项目配电箱采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编辑日期 2021-01-08 阅读次数:1458 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BH202003地块项目配电箱采购工程
项目编号:JH-2013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1月8日
合肥市包河BH202003地块项目配电箱采购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正光电气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小写: 978506.47元
大写: 玖拾柒万捌仟伍佰零陆元肆角柒分
供 货 期: 甲方工程部根据现场进度会给我方下发订货单,我方接到订货单后,户内箱体不晚于20日历天送达项目现场,非标箱不晚于45日历天送达项目现场,户内箱芯和箱盖不晚于25日历天送达项目现场。
质 保 期: 两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索特电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小写: 1073964.02元
大写: 壹佰零柒万叁仟玖佰陆拾肆元零贰分
供 货 期: 甲方工程部根据现场进度会给乙方下发订货单,乙方接到订货单后,户内箱体不晚于20日历天送达项目现场,非标箱不晚于45日历天送达项目现场,户内箱芯和箱盖不晚于25日历天送达项目现场。
质 保 期: 两年
公示期:自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瑞正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包河大道与花园大道交口和昌中心A座17层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551-6287378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2608室
联系人: 许工
电话: 0551-62833866 15209828511
特此公告。
日期: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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