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编辑日期 2021-06-15 阅读次数:1167 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Q-2021-138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公告发出日期:2021年6月7日
采购日期:2021年6月1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海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农贸市场4幢602号
成交金额:2730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兴芳、田继兰、涂小风
采购人名称: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
联系人:涂小风
联系方式:13965732878
采购机构名称: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
项目负责人:于建民 联系电话:18955835178
收费金额:6000元,由成交人支付,含在谈判报价的单价、合价和总价中,不得单列。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公告期限: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本项目受理异议(质疑)单位是: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咨询电话13965732878;代理机构: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咨询电话1895583517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中共临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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