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湖粮站整体租赁公告
编辑日期 2022-03-10 阅读次数:474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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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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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马湖粮站整体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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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编号 |
JQHF-202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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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凤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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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委托代理机构 |
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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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公告及竞价要求 |
1、公告期:2022年3月10日9:00始至2022年3月31日17:00止。 2.竞价方式: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现场提交纸质报价文件。 3.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14:30始至2022年4月1日15:00止。 4.竞价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26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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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
位置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 (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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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湖粮站整体租赁 |
凤阳县武店镇马湖公路南侧 |
5 |
6.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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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马湖粮站整体租赁范围主要包括粮站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场地面积约为13800平方米,620吨称重设备一台,一栋消防室及两栋砖混结构仓库。 2.标的物权属情况:有房产证、有土地证,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出租人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本次出租标的物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其他情况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情况。 4.承租人租赁期间,企业符合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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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租金,一年一期,一期一付,每期提前两个月支付。 在缴纳租金的同时,仍须向有关单位缴纳承租经营期间的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水电费、卫生费、电信费等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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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用途:生产经营/仓储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产生污染的经营项目;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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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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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物,就出租标的物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物,确认了标的物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出租标的物列示的面积仅做参考,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物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物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物;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物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物内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标的物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在该场地建永久性建筑,在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须将在该场地上所有建筑物无条件拆除,将原场地恢复原貌,如期无偿归还出租人。 (八)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场地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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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现场提交纸质报价文件,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低于公告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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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1.意向方须于2022年3月31日17:00前,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置地广场支行;账号:1827 5666 3492)。意向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2.按公告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其他意向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3.经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一)意向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二)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三)意向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四)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五)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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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报名登记 |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2602室 报名费用:500元人民币,报名时以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注:未报名的意向受让方,不参与本次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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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竞价程序 |
1.竞价方式: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现场提交纸质报价文件。 2.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14:30始至2022年4月1日15:00止。 3.竞价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2602室。 4.竞价文件递交要求:竞价文件一正二副,密封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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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2602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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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2602室。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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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额的3%收取。承租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支付,由竞价方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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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自行联系凤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踏勘。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以下网站上及时发布: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该公告内容为租赁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方应主动上网查询。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不承担意向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米兰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米兰online(中国)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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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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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司站长 联系电话:13485763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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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1525680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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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凤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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